关于“好岁月 聚福州”人才购房补助请求 “容缺后补”机制的公告

  为更好执行“好岁月 聚福州”人才购房补助保证方针,经人才住宅保证办公会议研讨,树立“好岁月 聚福州”人才购房补助请求“容缺后补”机制。现将“容缺后补”相关联的内容公告如下:

  “好岁月 聚福州”人才购房补助请求“容缺后补”机制是指人才在请求实现购房补助时,契合门槛且具有要害资料,但部分资料短缺的,经人才作出相应许诺后,市国有房产中心先予受理请求,清晰需求补正的资料、时限,在人才补正悉数资料后,进入后续审阅流程。

  “容缺后补”机制适用于已在《“好岁月 聚福州”人才住宅保证资格证》有用期内处理购房网签,但因购房全款未缴清,没办法供给完好请求资料的人才保证目标。

  容缺受理以保证目标自愿请求为准则,保证目标提出购房补助实现请求并作出许诺,才能够进行容缺受理,可容缺的资料为购房全款发票。

  人才保证目标需书面许诺在购房补助全款缴清后的3个月内向市国有房产中心补齐请求资料,下列为需补正的资料:

  (二)告贷放款证明资料,包含《个人住宅告贷合同》复印件、银行放款凭据等可表现告贷放款、购房全款缴清日期的相关资料;

  人才保证目标在许诺期限内不能补正悉数资料或所补正资料不契合规范要求的,市国有房产中心将停止受理购房补助实现请求。因保证目标不能如期补齐请求资料形成的丢失,由保证目标自行承当。

  请求实现购房补助时,保证目标应提交除容缺资料以外的一切购房补助请求资料,并承认和许诺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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